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关门选拔到开门竞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多方面改革,干部选拔路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最根本的就是逐步实现了从“关门选拔”到“开门竞选”、从“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到“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从“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重大转变。
从三中全会到十三大:废除终身制、推进干部“四化”
在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方面,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退居二线制度等。在1982至1984年进行的领导班子调整中,约有90万名老干部退到二线、三线。到1986年底,全国共有137万名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离休或退休。
在实现干部队伍“四化”方面,首先是加速各级领导班子的“四化”进程。到1983年,调整后的省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降到55岁;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20%提高到43%。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占新班子成员的44%,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1%。
截至1984年9月,调整后的县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40岁以下的约占33%。新进班子领导干部占新班子总人数的53%,年龄在40岁以下的近47%。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10.8%提高到45%。
从领导干部选拔方面来看,虽然基本上还是延续了过去单一的组织选拔路径,但也有一些变化:
一是在干部管理权限上,实行下管“一级”。过去,在干部管理权限上,原则上实行的是“下管两级”的干部管理体制。1983年10月,中组部作出《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管少、管活、管好”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1984年7月,中央决定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
二是在干部选拔标准上,突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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