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复杂,案件多发,且呈现组织化、链条化、技术手段多变、跨境实施等特征,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已到了相关部门必须发力的地步。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诈法》),是专门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制定的“小切口”法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要求、人民意愿和实践需要,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利剑出鞘,精准发力,为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为贯彻实施好《反电诈法》,X县人大常委会于5月上旬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反电诈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最终形成了执法检查调研报告,该报告主要总结了该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客观分析了全县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力求能够对于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易发多发势头、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反电诈法》贯彻实施情况
  从执法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反电诈法》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律规定,明确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县电诈案件发案数、损失数连续三年“双下降”,2024年底同比分别下降47%、27%,反电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检查组认为,《反电诈法》在全县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反电诈工作制度机制。县政府把《反电诈法》贯彻实施列入主动创稳评估、平安建设考核和“八五”普法责任清单,不断探索创新打击治理工作的策略、模式和手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完善反电诈工作风险研判、预警劝阻、支付冻结、问题整改等监督机制,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公安主战、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反电诈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同联动,保持全链条打击治理高压态势。自《反电诈法》实施以来,公安机关整合刑侦、网安、合成作战等力量,破获电诈案件1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2人,挽回群众损失698万元。建立了警企联动、警银联动、涉诈账户“灰名单”等机制,通过网络舆情监测等手段,举报查删有害信息7000余条,下架违法App11款,排查异常交易账户1786个,封控涉诈账号193个,关停涉诈手机卡251张,拦截涉诈电话5000余通。寄递物流行业落实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核查新注册企业1497家,检查网络经营主体48户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安机关与金融、电信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了电诈违法犯罪。
  (三)丰富拓展形式,广泛开展反电诈宣传教育。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反电诈宣传教育。自媒体平台发布“以案释法”“守好群众钱袋子”等系列内容108条,通过“盛世X”“X公安”等新媒体账号,制作发布反电诈宣传视频83个。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反电诈宣传“六进”(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系列活动,累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6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聚焦重点群体,开展“敲门回访”行动,一对一剖析受骗案例讲解防电诈知识,推广安装国家反电诈App7.2万余人,全民反电诈防护网已初步形成,反电诈宣传效果初显成效。
  二、《反电诈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反电诈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且履行责任还不到位。承担反电诈工作职责的部门、单位之间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高效,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上还不到位,个别单位主动参与反电诈的意识还不强,金融、电信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内部存在“数据壁垒”问题。有些银行网点对大额取款等可疑情况甄别存在不细致,与公安机关联动处置不及时的情况,仍有涉诈资金取现的情况出现。有些电信经营机构责任意识不强,内部风控不到位,在反制系统建设、用户核验及涉诈号码处置机制等方面还有漏洞。
  (二)反电诈能力建设与群众对反电诈安全期待还有差距。电诈犯罪技术含量高与反电诈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精通金融、电信和互联网的专业人才缺乏,对高发类案件、新手段案件的分析研究还不够精准,不能有效满足打防管控任务需要。有关部门和行业受技术水平限制,在追根溯源、封堵拦截、追赃挽损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群众对反电诈治理效能、金融支付、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信任度有所下降,影响社会整体安全稳定。
  (三)反电诈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需加强。从走访和调查问卷统计情况看,电诈受骗人群中18-30岁占5.8%,31-45岁占86%,46岁以上占8.2%,多数为无业在家照看孩子和一些外出务工的中青年,说明反电诈宣传的针对性、精准度还有差距,对受害群体心理、行为、上当受骗的规律性特征和社会危害性分析研判不够深入,宣传教育的内容相对滞后且形式多为“说教式”,跟不上犯罪手段和技术的迭代更新,宣传防范措施的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宣传预防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已安装国家反电诈App的用户人数还不够多,有些即便安装也没有实名注册使用。
  三、贯彻《反电诈法》的意见建议
(一)树牢“一盘棋”思想,凝聚反电诈工作合力。反电诈工作不是公安机关“单打独斗”,必须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全社会合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相互配合打击防范反电诈治理工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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