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维度”审视 “四项举措”发力——对延安政法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四个维度”审视 “四项举措”发力
——对延安政法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薛宏斌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队伍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新中国摇篮,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关注度高,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尤为重要。
现状及问题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攻坚克难,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广大政法干警践行使命、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展现了圣地政法干警时代风采。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政法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需要我们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理性看待和把握。
(一)从人员结构维度看,序列、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迥异。全市政法系统实有总人数11509人,其中在编在岗政法干警8241人、辅警2703人、书记员565人。按所属序列分,党委政法委348人,占比3.0%;法院系统1199人,占比10.5%;检察系统623人,占比5.4%;公安系统8530人,占比74.1%;司法系统809人,占比7.0%。按年龄结构分,35周岁及以下3871人,占比33.6%;36至45周岁4670人,占比40.6%;46至55周岁2311人,占比20.1%;55周岁以上657人,占比5.7%。按学历结构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57人,占比2.2%;本科学历5792人,占比50.3%;专科学历5170人,占比45%;中专及高中以下学历290人,占比2.5%。按专业结构分,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干警1413人,占比12.3%;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干警648人,占比5.6%。按授衔员额分,公安授衔民警3270人,员额法官309人,员额检察官170人。数据显示,政法队伍人员结构相对适中,学历结构大为改善,但专业性人才相对匮乏。同时,从调研了解到,全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普遍年龄偏大,公安系统80后县级干部仅有4人,县(市、区)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0岁,班子结构老化问题值得关注。
(二)从履职能力维度看,执法办案能力和纪律作风方面尚有不足。执法司法实践中,政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与干警履职能力提升相对滞后之间的不对称问题日益凸显:一是政治素养有待提高。部分政法干警抓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存在政治意识淡化、理想信念虚化、宗旨意识弱化、法纪观念异化、职业操守退化问题。二是执法司法能力存在短板。不少政法干警对业务知识缺乏系统学习,证据认证水平、法律适用水平、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不高;有的未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导致初信初访演变升级,造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高位运行;有的“内存”不足,面对新型犯罪办法不多,应对乏力,“拿上旧船票,登不上新客船”;有的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机械办案,难以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正风肃纪反腐还需用力。有的干警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有警不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打探案情,违规过问干预案件;有的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同事不同罚、同案不同判”;有的利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和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从实践需要维度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编制少。全市政法系统普遍存在编制紧张、人员不足问题,很多上级要求的工作无法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大多代管兼职负责。法官、检察官额制改革后,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因入额条件高、指标少,人数整体偏少。市检察院多个业务部门仅有1名员额检察官。公安机关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相对密集,非警务警情和非警务活动与日俱增,二者压茬叠加使得警力紧缺问题更加突出。宜川县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授衔民警平均不到2人,远未达到每千名人口最低配备3名授衔民警要求。志丹县除保安街道办司法所配备4人外,其余7个司法所均为2人。二是招录难度大。《法官法》《检察官法》明确将具备法律本科学历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报考的硬性条件,公安机关则主要针对专业性的警官院校进行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相对较少,通过招录进入政法机关的人员就更少。加之,基层一线工作环境艰苦,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人员招录吸引力不强。2022年,市中院招录2名法官助理,仅有3人报考,4家基层法院法官助理报考比例不足1:5。三是案件数量多。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衍生的利益纠纷交错叠加,各类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宝塔区人民法院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受理案件数约以每年15%的幅度递增;司法改革前的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6688件,到2022年受理案件数达20451件,审执结案18403件,法官人均办案数由83件增加到307件。面对案多人少窘况,一些干警戏称,“疲劳”是常态,“缺笑脸”是常态。四是留住人才难。基层政法单位“拴心留人”没有好的招数,一些年轻干警因短期内不能进入员额序列而选择离职,有的新录用人员“有走心、无留心”,在基层工作两三年即通过遴选或是选聘“远走高飞”。
(四)从待遇保障维度看,职业荣誉感履职安全感受到冲击。政法干警辛勤付出与待遇保障还难以达成正向平衡。一是“上升”渠道尚不通畅。政法干警多为“体内循环”,进入全市党委政府干部调整大循环非常有限。不少政法单位事业身份干部因体制、政策原因,遭遇晋升“天花板”。“一部两院”《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施行后,市级在职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权衡交通出行、子女上学等因素,无意到基层遴选入额,职业发展“最后一公里”推进滞缓,也留下员额断档隐患。二是薪资保障尚不充分。政法事业单位人员无法享受政法专项津贴、警衔津贴、员额工资等,同工不同酬问题突出。临聘人员工资挤占公用经费,造成公用经费长期紧张。辅警个人薪酬按层级年收入在3.6万-4.7万元之间,诸如优待抚恤、服装装备、教育培训、意外伤害保险等难以保障落实。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目前仍低于《陕西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规定标准。三是关心关爱尚不到位。近些年,辱警、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一些网络喷子断章取义、吹毛求疵,干警怕出问题、担心问责的思想包袱沉重,与之相匹配的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权利救济和不实举报及时澄清等依法履职保障的制度机制仍不健全,对政法干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造成极大损害。不少干警长期同犯罪分子打交道、作斗争,经常接触社会阴暗面,长期面对消极因素侵蚀,配套的医疗保障和心理疏导存在缺位。一些基层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得不到及时休整,身心长时间处于“亚健康状态”。
对策及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明确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训词和“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根本要求,强调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23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大命题。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在推进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现代化上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政法委的务实举措,无不彰显了新时代新征程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面对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新形势,面对推进新时代延安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164”工作布局赋予的新任务,面对善服务、强保障、优环境的新要求,我们更应锚定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发扬斗争精神,勇于自我革命,绵绵用力、久久为功,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精兵劲旅。
(一)凝心铸魂突出政治建警。对政法机关而言,政治建设是纲,纲举目张,执本末从。一是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细读原著、深学原文、体悟原理,深刻把握道理学理哲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时刻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自觉做“两个维护”的捍卫者、创新理论的践行者。二是不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弘扬延安精神,深入挖掘政法红色资源背后厚重红色基因,依托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高等法院、检察史陈列室、中央社会部等学习教育基地,常态化组织政法干警到革命旧址接受红色洗礼,教育引导干警发扬“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马锡五审判方式”、延安时期“十个没有”等优良司法传统,赓续精神血脉,执法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牢把握政法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政治督察、工作述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确保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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