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2025年上半年,XX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主线,以“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为抓手,统筹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矛盾化解、深化普法宣传等重点任务,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清单化”管理为牵引,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今年以来,我们聚焦“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双轮驱动,通过“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步联动,推动政府职能更加精准、高效、规范。
年初,我们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县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重点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目标,对23个部门的187项行政许可事项、326项行政处罚事项、112项行政确认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基层反映集中的“证明事项多、群众跑腿多”问题,我们牵头制定《XX县第二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12类高频事项纳入告知承诺范围,群众办事材料精简率达40%。例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推行“承诺即入”模式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平均办理时间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40分钟,上半年累计为2300余户市场主体节省办事时间超1500小时。
在“互联网+监管”方面,我们依托“XX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动28个执法部门接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上半年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2次,覆盖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抽查市场主体860家次,问题发现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8%,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针对乡镇执法“看得见管不着”的痛点,我们在马鞍镇、永兴镇试点“乡镇综合执法赋权清单”,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6大类32项执法事项下放至乡镇,配套开展“县带乡”执法培训6场,覆盖乡镇执法人员210人次,上半年乡镇独立办理执法案件4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10%,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二、以“精细化”立法为支撑,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度是法治的基石。我们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聚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制度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今年上半年,我们重点推进《XX县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为确保条例“接地气、真管用”,我们组建由法律专家、乡镇干部、村(居)民代表组成的立法调研组,深入全县12个乡镇、36个行政村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28场,收集意见建议127条。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集体土地闲置”“公共设施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我们创新提出“公共空间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三权分置’”“建立‘村民议事会+监督委员会’双轨监督机制”等制度设计,相关条款被市司法局列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优秀实践案例”。目前,该条例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程序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执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民生福祉的文件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三重审查。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件,提出修改意见43条,对与上位法冲突的《XX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废止,对《XX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等5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备案,确保“每一份文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三、以“程序化”决策为导向,筑牢行政权力运行防线
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我们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通过“制度约束+技术支撑+公众参与”,推动决策从“经验型”向“科学型”升级。
一方面,我们修订《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5-2035)”“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等15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纳入目录管理,明确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六大程序。例如,在“XX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决策中,我们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患者代表召开听证会3场,邀请医疗卫生、工程造价等领域专家开展论证4次,针对“选址是否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建设资金缺口如何解决”等问题形成专项报告,最终决策方案群众支持率达92%。
另一方面,我们创新“合法性审查+”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专家”联合审查团队。上半年,共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37次,审查重大合同、协议42份,提出法律意见116条,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超2000万元。特别是在“XX新能源项目落地协议”审查中,团队发现“税收返还比例超出法定权限”“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等风险点,及时建议调整条款,既保障了项目顺利签约,又守住了法律底线。
四、以“规范化”执法为重点,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通过“培训提能、科技赋能、监督增效”,推动执法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在执法能力建设上,我们开展“全员大练兵、岗位大比武”活动,组织全县12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内容涵盖《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行业执法实务。特别针对乡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薄弱、程序意识不强”的问题,我们编印《乡镇综合执法操作手册》,制作“执法文书填写示范”“现场取证要点”等短视频12期,通过“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累计播放量超5万次。上半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率达85%,较去年同期提升15个百分点。在执法科技应用上,我们推广“执法记录仪+移动终端”模式,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8个重点执法部门配备智能执法终端,实现“现场取证即时上传、执法流程在线留痕、法律文书电子生成”。例如,县交通执法大队使用智能终端后,超限运输案件办理时间从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案件投诉率下降30%,“阳光执法”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在执法监督机制上,我们建立“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交叉评查”三级监督体系。上半年,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督查4次,抽查执法案卷260本,发现并整改问题42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问题,对3个部门开展专项约谈,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我们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行政复议”双渠道,上半年受理行政执法类投诉举报58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5%。
五、以“多元化”化解为关键,构建矛盾纠纷治理新格局
矛盾纠纷化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推动矛盾纠纷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在基层调解网络建设上,我们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在全县23个乡镇(街道)设立“和顺调解室”,在村(社区)培育“乡贤调解员”“五老调解队”等特色队伍,形成“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216件,成功化解3098件,调解成功率96.3%,其中“乡贤调解队”化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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