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交流:对党委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证。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党委领导作为把方向、抓大事的“关键少数”,必须在民主集中制的贯通执行上找准薄弱点补短板、瞄准发力点抓落实,推动单位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常态学习培训。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领导干部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自觉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民主集中制素养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能力指标,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进入班子就具备的,更不会随着职务层级的提升而自然提高,各级党委领导要把学习研究民主集中制作为终身课题,以甘当“小学生”的心态,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在学中干、干中学。一是体系化抓好理论宣贯。一个是要注重从源头上把握。各级党委领导要全面、准确领会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要义,就必须树立辩证唯物观、历史发展观,认真品读马列著作,反复研究毛主席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的《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经典名篇,从原文原著中找到民主集中制是什么、为什么、从哪里来等根本性问题,坚决克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认识局限,着力纠治就理论学理论的片面思维,有效摆脱历史常识缺失、理论源头模糊的现实羁绊,在源流结合中把民主集中制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弄明白。另一个是要静下心来领悟。就是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要求,要一条一条学习、一项一项研究,着力纠治面上学得多、深入领会少,口号喊得多、实际运用少,现学现卖多、日常积累少等问题,对于《党章》等主干法规要经常拿出来对照,要原汁原味、一字不落地学习理解,决不能一知半解装门面、囫囵吞枣务虚功。再一个是要保持常学常新的状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是不变的,但我们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实践背景和形势任务却始终在变,实践中不论是党委书记、还是普通委员,不论是老班子成员、还是新班子成员,不论是培训过民主集中制的,还是没经过培训的,都要保持经常学习、深度研究的恒心韧劲,注意区分不同阶段、不同时机抓好学习提高,在党中央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形成重要决议时,要结合形势变化、岗位职责立起专题学;在职务发生调整、开展重大活动时,要用好岗前培训、业务集训等有利契机,进行系统强制学;在年度班子考评、综合考核后,要结合上级反馈、自身查摆的问题不足开展补差学,切实做到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反复深化,民主集中制的要求经常对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始终遵守。二是要加大实践课题研究。实践是学习民主集中制最生动的课堂,也是深化理论认知最直观的载体。加强课题研究,就是要求各级党委领导在班子生活中、在领导实践中都要做个“有心人”,善于在集体议事的细枝末节中认清差距,在决策执行的轻重缓急中看到不足,在攻坚克难的酸甜苦辣中找到短板,在维护团结的是非曲直中发现矛盾,然后分析原因、查找对策、形成经验,把这些鲜活的素材变成文字,就是一项很好的课题研究。三是要发挥好考帮建功效。考帮建是对各级党委班子建设的全面“体检”,更是对高标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力推动。大量实践表明,一些党委班子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是因为对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督导考核还不够严格,要结合班子考帮建,加大对各级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督导指导,“考”重在衡量党委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绩效优劣,“帮”重在补齐班子成员民主集中制素养上的短板弱项,“建”重在优化班子结构、强化集体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在配强班子、帮强能力的源头上施策,尤其是针对班子成员调整面较大、规划建设任务较重、移交问题线索较多,给党委集体领导带来现实矛盾的,要结合蹲点帮基层、指导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时机,面对面、手把手地教方法、传经验,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和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践出真知,实践长真才。各级党委领导要注重在实践中提高对民主集中制的消化理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的刚性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尤其要把握好“四对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充分民主与正确集中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民主集中制既要民主,也要集中,放松了哪一条,都不能称其为民主集中制。这告诉我们,一味地追求民主,或者是单纯地运用集中,对于党委领导而言,都不是高明之举。把民主作为“挡箭牌”来忽视集中是愚蠢的,反过来,拿集中当“金箍棒”打压民主更是大错特错。民主与集中向来是党委决策中最常见的矛盾,也是最不好平衡的关系,要想实现互为促进、有机统一,必须做到在面对群众高度关切、大家各执一词的问题上,走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决不能草率搞集中;反之那些涉及重大原则立场的问题,即便有反对意见,甚至是要得罪一些人,也要敢于较真碰硬,果断地进行集中。归根到底,就是越难发扬民主的时候,越要坚持民主,越难正确集中的时候,越要敢于集中,必须“越是艰险越向前”,这就是民主与集中的“辩证法”。二是要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每名领导都要自觉接受党委的统一领导,现实中,对这一基本原则搞不明白的还大有人在,有的把分管工作当作分工负责,奉行“我的地盘我做主”,自己主抓的领域听不得反对意见,容不得其他常委“挑毛病”;有的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作处事之道,除了自己主抓工作,其他事项一概不操心;有的把对组织负责变成对个人负责,干工作全看主要领导脸色行事,根本没有自己的立场和见解;还有的责任缺失、挑肥拣瘦,好事讲“负责”,坏事论“分工”,生怕惹火烧身找麻烦。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就是在实践中既要围绕党委大局,又要兼顾局部利益,既要管好个人的“自留地”,也要耕好集体的“责任田”,把分管工作与全局工作、把长远发展与基础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积极营造集体领导坚强、分工负责明确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处理好严格程序与提高效率的关系。程序就是法规,效率就是生命。处理好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各级党委一方面要克服急躁快干的心态,凡事按规定程序走,不能怕麻烦、抄近道;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过分谨慎的心态,不能事事都打着“走程序”的幌子,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否则就会贻误单位建设发展。不论是作决策、还是抓工作,党委领导都要把控好节奏、拿捏好尺度,既不要过快、也不能太慢,始终把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牢记在心、落到行动。四是要处理好形成决议与督抓落实的关系。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落实决议是民主集中制闭合回路的“最后一公里”,决定着党委抓工作的最终成败,但现实中总会出现落实质量不高,或者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情况。究其原因,有的是决策本身不科学,党委领导不考虑基层实际承受能力,安排工作过多过满不好落实;有的是对决策执行存在抵触心理,思想没统一、认识上不去,不合自己的心意就不愿落实;有的是能力素质有限,对党委安排的工作有畏难情绪,束手无策不会落实。上述问题有集体层面的,也有个人层面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需要对号入座,深入反思,认真加以纠正和克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带头执行党委决议,任何时候都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如果党委说出去的话、定下来的事总是抓抓停停、半途而废,不但会销蚀原则性,还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冷了干部职工的心,必然会丢掉威望和威信。
三是要强化正副书记带头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早在主政浙江时就强调: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事事都要带头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这启示我们,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时时处处讲风格、顾大局、树形象,这本身就是一种示范力、影响力,比喊多少口号、说多少漂亮话都管用。一是要带头强化党性。党性坚强是确保民主集中制贯通落地的基石,任何时候只要坚持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就能保持头脑清醒、做出公正决策。党委正副书记作为班子的“老大哥”、单位的“主心骨”,越是手中有权,就越不能目空一切、任性而为,越是受到外界围猎诱惑,越要保持定力,时时刻刻牢记自己是有组织的人,决不能胡作非为。特别是主要领导当久了的老同志,不能因为职务高而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不能因为年龄长而以老自居,动不动就随意说教指使别人;不能因为作风横而不按规矩办事、不按套路出牌;不能因为性格执拗而油盐不进、固执己见,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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