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动因与底层逻辑
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并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什么民营经济如此重要?为什么能在短短几十年内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如何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学习时报高端智库版特刊发此文进行探讨。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实现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突破,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了其新的历史方位与发展内涵。必须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动因和底层逻辑,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不偏航、不动摇、不走回头路。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从国家战略与政策上保障了我国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
自改革开放始,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与政策取向始终是一致的,这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战略性、根本性动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积极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僵化制度的束缚,为民营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从“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再到“三个不能变”,我们党对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系统提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三个平等”原则,奠定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制度框架的理论基石。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实现政策主张向制度规范的重大跃升,进一步提升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价值。党的二十大提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推动制度体系向产权保护、要素配置等深层次领域拓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律形式把对民营经济地位、作用和保护的要求制度化、法制化、长期化,把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纳入依法治国的轨道。近些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多个政策文件,推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100多条政策条款,有力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发布,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加快推进,并推动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制定明晰各类企业权利义务、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党的“两个毫不动摇”的大政方针,正在转化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关心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以远见和魄力引领了全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是一贯支持民营企业的,也是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干过来的。”从地方到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者、推动者、组织者与贡献者。在河北,他给万元户发过“率先致富奖”;在福建,7次到民营经济非常活跃的晋江调研,总结推广“晋江经验”;在浙江,10多次到义乌调研,总结推广“义乌发展经验”,后来在中央工作期间,曾在公开会议上16次提到义乌经验;在上海,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调研,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到中央工作以后,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关键时刻几次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座谈会,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拨云见日。
2003年,国务院研究室派综合司的我和王飞同志到浙江进行非公有制经济专题调研。当时,浙江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70%左右,经济社会发展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全国各地主要领导组团到浙江学习考察络绎不绝。因为当时中央还没有出台这方面的专门文件,所以各地去学习、考察只看不说,回来只做不说,无不感佩习近平同志作为省委书记的胆略、气魄与远见。我们感到,浙江是全国民营经济的先发地,这里涌动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全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将由浙江的带动获得极大的发展。调研结束后,我们撰写了三份调研报告,分别是《社会发展的生命力在于创造——浙江非公有制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两个毫不动摇的成功实践》《从浙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发的若干思考与建议》,这是决策研究部门第一次向党中央、国务院呈送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研究报告。之后,国务院组织研究出台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第一个政策文件,即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非公36条”,浙江经验转化为国家重大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一以贯之的信任、关心、爱护与支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塑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微观市场主体,成为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大到强、从强到优的制度保障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与国家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上是同步的,与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是同步的,与中国改革开放伟大历程是同步的,与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影响力提高是同步的。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方式的再造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创造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共同构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多元的、充满活力的市场微观基础。
据统计,1978年,全国个体经营者仅14万人,1989年私营企业的登记总数仅为9.05万户。截至2025年1月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已达5670.7万户。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012年的2.8万家增长至42万多家,占比由62.4%扩大至92%以上,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占比超过94%。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我国GDP比重,已从改革开放初的不到1%上升到目前的超过60%,民营经济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以外贸为例,2024年,民营企业进出口24.33万亿元,同比增长8.8%,占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5.5%,已连续6年保持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数量首次超过60万家,达到60.9万家,持续为外贸发展注入新生力量。与此同时,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2024年,我国经济总量达到134.9万亿元,首次突破13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经济总量规模稳居全球第二位。我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得到超过全球四分之三的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的支持和参与,我国持续成为世界和平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与稳定之锚。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国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没有变,我国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政策取向没有变。
因此,必须进一步释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活力与原动力,使民营经济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这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微观基础。必须形成一个“机制”让创新的技术和价值被社会认识,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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