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报

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我市聚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显著,“三资”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雷霆万钧的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在摸清家底、规范管理、维护权益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乡村振兴筑牢了坚实根基。
    (一)清产核资全面覆盖,家底底数更加清晰。通过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清查村级集体资金亿元,核实固定资产亿元,确权登记资源性资产万亩,纠正账实不符问题个,新增纳入监管资产**亿元。例如,***县通过核查528份村集体经济合同,收回拖欠租金131.61万元,清退违规资金47.75万元;***市规范合同5.9万份,涉及金额62.8亿元,收回土地4.1万亩、资产1.7亿元。通过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现了“三资”数据实时更新、全程可溯,为后续管理和决策提供了精准依据。
    (二)制度机制逐步完善,管理规范持续提升。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全市共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项、资产资源处置程序项,推行“村财乡管”“组账村代管”等模式,实现村级财务收支“零现金”结算全覆盖。例如,***市建立财务公开、预算管理、收入支出审批等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确保集体资金使用透明规范;*市创新“组账村代管”机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联合监督“三步走”,提升村组财务透明度。同时,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个村(社区)实现财务数据线上录入、审批和公开,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三)案件查处形成震慑,群众权益有效维护。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对“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受理问题线索件,立案查处件,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追缴资金万元。例如,市镇沿江村党总支书记*等人虚假计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发放奖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深渡河村原村主任虚列开支套取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批次起,强化了警示震慑效应,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明显增强。
    (四)资源盘活成效初显,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通过清理规范合同、收回被侵占资产资源,为农村产业发展腾出了空间。全市共整改问题合同份,新增合同价款万元,盘活闲置资产处,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个,村集体年收入增加**万元。例如,市镇贺石桥村将闲置学校改造为“菜花园”民宿,每年为村集体增收近2万元,带动5-7名村民就业;市、***县通过规范“三资”管理,提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10万元以上目标任务。
    二、问题短板突出,“三资”管理仍需持续发力
    尽管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与群众期待和乡村振兴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底数不清问题依然存在,动态监管亟待加强。部分村集体“三资”台账更新不及时,资产资源权属不明、账实不符问题突出。例如,***县部分村集体资产资源动态管理滞后,台账登记信息失真,财务会计信息不完整;***县存在资产管理重建设轻监管现象,部分公用资产建后登记造册不及时,后期维护不到位。此外,一些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缺失或超期,如口头协议承包土地、租赁期限过长等,导致资源流失风险较高。
    (二)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普遍,制度执行刚性不足。财务收支不规范、合同签订不严谨等问题屡禁不止。一是资金使用随意性大,白条入账、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现象仍有发生。***县发现资金管理问题34件,涉及金额47.75万元;县存在往来账未及时清理、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二是资产资源处置程序不严格,部分村集体资产发包未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存在暗箱操作、低价处置等问题。县乡陈家湾村未按规定处置村集体门面和柑橘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县棋盘垴村原书记违规处置集体土地,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三是合同管理混乱,部分合同条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对等,甚至存在虚假合同、无效合同。***市整改问题合同5.6万份,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183条;***县核查发现不规范合同98份,涉及金额1322.04万元。
(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基层腐败不容忽视。少数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三资”管理中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一是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市县西营镇原四级主任科员套取村集体资金102万余元据为己有;市区固驿村原书记侵占征地补偿款205万余元。二是违规处置资产资源。市县南王村原主任擅自出售村集体土方和卵石,获利22万余元;市县社里村原书记弄虚作假套取征地补偿款29万余元。三是优亲厚友、截留惠民资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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